检查电池系统是否配有足够容量的充电装置,充电装置是否有抑制无线电干扰的措施;
检查充电装置是否设有过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检查充电装置上或临近位置、船舶经常有人值班处所是否设有能指示充放电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的仪表。
检查电池系统的充电装置是否与电池管理系统(BMS)设有接口,并在BMS限定的条件下运行。BMS是否具有对电池的充、放电及其充放电设备进行控制,过充过放时,应能断开充放电装置;BMS是否在就地及远程(船舶经常有人值班的区域)设置在执行过充过放保护、充电故障时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并能将报警信息在远程显示。
若充电岸电经由充电连接装置(如充电枪、充电连接器等)与船上充电设备(包括岸电箱)连接,检查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①充电连接装置应设有机械联锁,防止带电插拔及充电过程中充电电缆脱落;
②在正常和故障条件下,充电连接装置应设有防电击的安全措施;
③充电连接装置的设计应考虑便于操作,与岸电装置连接时无需使用专用工具,且不会触及到任何带电部件。
检查充电装置是否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充电控制系统,用于实现充电枪端的温度监测和过高温保护功能。
电池系统若通过直流母排充电,检查是否设有适当的措施,避免直流母排系统的故障对动力电池造成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