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电压为380V的船电和400V的岸电可以实现互接,但额定电压为380V和450V的不能互接,额定频率50Hz的岸电不能为60Hz的船舶提供用电服务,配备单套变频设备的码头也无法同时为不同频率的船舶提供供电服务。判断依据就是稳态电压和频率波动限值规定。
电压和频率稳定是电网安全的前提。为保证岸电系统电压和频率的稳定性,码头供电设施容量应留有余量。除船载设备用电负荷余量外,还应考虑船舶在使用岸电期间直接启动大型用电设备时对船上其他用电设备、岸上电源,特别是变频电源所造成的冲击。
部分码头单位由于岸电设施建设较早,未安装变压变频设备或两个以上泊位共用单套设备,导致靠港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无法100%享受岸电服务。《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要求:码头岸电设施的供电能力应当与靠泊船舶的用电需求相适应。当前,岸电改造船舶电压和频率的主流配置有两种,分别是400V/50Hz和450V/60Hz。因此,码头单位应结合靠泊船舶用电特点,积极做好岸电设施改造,满足到港船舶用电需求。